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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|伪造印章过户房产?法律红线不容触碰长春市朝长春证件
时间:2026-07-17 08:24:03 点击次数:1

  操纵伪制的印章和伪善文献专擅将他人房产过户到本身名下的作为,不只侵害了原房产一共者的合法权柄,更破损了房地产商场的平常买卖治安,损害了社会信用系统,触及了国法红线。

  被告人甲与被承受人乙系配偶联系,被承受人乙因病死亡,将房产留给其与前妻所生女儿丙。被告人甲正在承受人丙不知情状况下,伪制公证处印章,将房产改名过户到本身及儿子丁名下中级会计证报考条件

  经审理,被告人王某伪制公证处印章,通过伪制公证书将遗产衡宇改名过户,侵占他人合法权柄,其作为已组成伪制职业单元印章罪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惩办金百姓币五千元。

  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 【伪制公司、企业、职业单元、百姓全体印章罪】伪制公司、企业、职业单元、百姓全体的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褫夺政事权益,并惩办金长春证件定制。国法谢绝寻事,诚信谢绝侵害长春市朝阳区公证书。伪制印章不只违法,也是对社会公公正理的公开寻事。盼望每一位公民、每一个机合,合伙维持国法尊容,营制一个诚信、平安长春证件定制、有序的社会境况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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